合浦公司商标变更成功率是百分之百吗?
作者:北海昆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1-16 08:12:28
在商标行政执法以及司法保护中,判定两件商标是否相同或者近似是经常遇到的情形。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和第(二)项的规定,未经北海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构成商标侵权行为。
《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并未对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判定标准作出规定。在行政执法实践中,通常可以参照以下司法解释或意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2〕32号)第九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9号)第八条之规定,“相同商标”或者“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是指与被假冒的注册商标相比较完全相同,或者与被假冒的注册商标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足以对公众产生误导的商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11〕3号)第六条之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认定为“相同商标”或者“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1)改变注册商标的字体、字母大小写或者文字横竖排列,与注册商标之间仅有细微差别的;(2)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字母、数字等之间的间距,不影响体现注册商标显著特征的;(3)改变注册商标颜色的;(4)其他与注册商标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足以对公众产生误导的商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2〕32号)第九条第二款,商标近似是指被控侵权的商标与他人注册商标相比较,其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或者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或者其各要素组合后的整体结构相似,或者其立体形状、颜色组合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认或者认为其来源与原告注册商标的商品有特定的联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2〕32号)第十条提出,认定商标相同或者近似按照以下原则进行:(1)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2)既要进行对商标的整体比对,又要进行对商标主要部分的比对,比对应当在比对对象隔离的状态下分别进行;(3)判断商标是否近似,应当考虑请求保护注册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10〕12号)第十六条则规定:
认定商标是否近似,既要考虑商标标志构成要素及其整体的近似程度,也要考虑相关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所使用商品的关联程度等因素,以是否容易导致混淆作为判断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经济形势下知识产权审判服务大局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09〕23号)第6条曾提出:认定商品类似和商标近似要考虑请求保护的注册商标的显著程度和市场知名度,对于显著性越强和市场知名度越高的注册商标,给予其范围越宽和强度越大的保护,以激励市场竞争的优胜者,净化市场环境,遏制不正当搭车、模仿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和促进经济自主协调发展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11〕18号)第19条进一步提出:妥善处理商标近似与商标构成要素近似的关系,准确把握认定商标近似的法律尺度。认定是否构成近似商标,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通常情况下,相关商标的构成要素整体上构成近似的,可以认定为近似商标;相关商标构成要素整体上不近似,但主张权利的商标的知名度远高于被诉侵权商标的,可以比较主要部分以决定其近似与否。要妥善处理、最大限度划清商业标识之间的边界与特殊情况下允许构成要素近似商标之间适当共存的关系。相关商标均具有较高知名度,或者相关商标的共存是特殊条件下形成时,认定商标近似还应根据两者的实际使用状况、使用历史、相关公众的认知状态、使用者的主观状态等因素综合判定,注意尊重已经客观形成的市场格局,防止简单地把商标构成要素近似等同于商标近似,实现经营者之间的包容性发展。
鉴于最近有不少客户问到关于商标的问题,今天我司小编就再次分享一下关于商标的内容,昨天我司小编给大家分享了商标是什么,注册商标有什么好处,相信大家对北海商标注册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那么在商标注册成功之后,我们如何保护自己的商标权益呢?在企业发展的过程中,使用商标我们又应该注意什么呢?下面就由我司小编给大家一一解决疑虑!
首先第一个问题,商标权是什么意思?商标权,商标权,是指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所享有的独占的、排他的权利。在我国由于商标权的取得实行注册原则,因此,商标权实际上是因商标所有人申请、经国家商标局确认的专有权利,即因商标注册而产生的专有权。商标是用以区别商品和服务不同来源的商业性标志,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声音或者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我国《商标法》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对该注册商标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第二个问题,商标权包括了什么?1、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在其注册商标核准使用的商品和服务上使用该商标,在相关的商业活动中使用该商标。2、独占权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排他性的独占权利,其他任何人不得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擅自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3、许可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形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4、禁止权对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上擅自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行为,商标注册人有权予以制止。5、设立抵押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在经营活动中以其注册商标设立抵押。6、投资权商标注册人有权根据法律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将其注册商标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投资。7、转让权商标注册人有权通过法定程序将其注册商标有偿或者无偿转让给他人。8、继承权商标作为无形财产,可以依照财产继承顺序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
第三个问题,我们该如何保护商标权?
1、协商途径当我们遇到商标纠纷后,如果认为自身受到的伤害是可以通过双方协商来获得弥补的,可以选择协商解决方式。协商解决是处理商标纠纷案的首选方式,也是最温和的方式。双方不会撕破脸,可以理性的通过谈判来解决问题。当然,如果对方属于恶意侵权且造成的损失数额达到犯罪立案标准的,不建议大家选择协商解决这个方法。
2、行政途径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侵权案件进行查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尚未构成犯罪的侵权案件作出行政处理,对涉嫌构成犯罪的侵权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第四个问题,大家在使用商标时应注意什么问题?
1、注册商标应严格按照《商标注册证》上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使用。
2、商标注册人不得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不得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
3、商标注册人超过《商标注册证》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使用其注册商标,并标明注册标志的,是冒充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
4、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5、商标注册人有使用注册商标的义务。如果注册商标自核准之日起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停止使用,该商标将可能被依法撤销。
6、商标注册人应防止其注册商标成为通用名称。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通用名称,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7、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在许可合同有效期内向商标局备案并报送备案材料,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8、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9、以注册商标权出质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应签订书面质权合同,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质权登记申请,由商标局公告。
装修行业细分其实有房地产住宅装修、新建住宅毛坯房装修、存量改造性住宅装修三个方面。其中房地产住宅装修是B端开发商发包的住宅装修工程,新建住宅毛坯房装修是C端客户购买新建毛坯房的装修,存量改造性住宅装修是C端二手房或存量房翻新改造的装修。在日益增长的住房需求,装修公司的市场还是很大的,今天,小编就来介绍了一家装修公司的注册流程。
1.装修公司办营业执照手续:①名字行业字号可以叫:装修、装修工程、建筑装饰、装饰工程。②名称系统核准后,在线填报公司股东、法人、公司地址、经营范围等基本信息,法人在线做实名认证,然后下载电子档PDF企业设立申请表;③用数字证书签名提交企业设立申请表PDF,若系统提示要去线下交材料的,预约到工商局窗口。
提交注册装饰公司所需的资料:(1)公司章程(2)公司法人、股东和监事的身份证明和任职书。(3)装修公司的注册地址和证明文件(4)企业设立申请表④工商局审批,驳回则重新提交,通过则领取营业执照2.展业基本事项:①刻章:公章、财务章、法人私章和发票章等②开立银行账户,办理税务登记等项目。③装修装饰资质标准要求:企业资产:净资产200万元以上。
(参考资料: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净资产指标考核有关问题)企业主要人员:(1)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建筑美术设计、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劳务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木工、砌筑工、镶贴工、油漆工、石作业工、水电工等专业技术工人不少于15人。(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二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下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以及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的施工。此外,根据装修公司经营的细分项目和方向不同,需要的资质也有所差异,具体看公司经营内容。
目前一些根本没有资质的黑代理和个人以低价注册、保成功等诱饵招揽生意欺骗商标申请者,骗取代理费。为了使广大商标申请者避免上当,北海商标注册代理特做以下提示:技巧一:合作之前先查询代理资质。黑代理多数是打着外地代理机构的幌子,尤其喜欢打着北京某某公司的分公司的招牌,本身没有国家商标局的备案和执照,接单后就给另外的代理机构报单甚至于不报单。
这种黑代理开头拼命地拉生意,走家串户拉业务,利用商标注册时限长而商标申请人不易发觉,但干上一年半载的就销声匿迹了,申请人就不知道找谁负责了。所以委托代理时先要查询其的代理资质。技巧二:不贪便宜。黑代理抓住一般人贪小便宜的心理,以超低价引人上当,甚至号称免费办理。不少黑代理还以网上的免费查询冒充商标局专业人员的收费查询,收取查询费,或诈称其代理费包括了上述的收费查询,蒙骗申请人。
现在,正常的代理机构收费要1600-2000元左右,因为国家商标局每受理一件商标会收取固定的费用,代理机构自身也存在经营成本,过低的代理费存在欺诈性成分,将不能保障你的权益。所以申请人千万不要贪图便宜而因小失大。技巧三:不轻信保证能顺利取证等承诺。商标注册有严格的法律审查程序,其本身具有一定的风险。
有的代理机构向客户口头承诺保证成功,有的则不管类别与商品,随意选择注册,有的公然违反法律规定的核定商品及使用商品范围,还有的甚至申请不上报,出示假受理通知书,在适当时候席卷而逃,人去楼空、卷款逃逸。申请人与代理人之间的信息来源不对称造成申请人容易上当受骗,商标审查权在商标局,并非代理人所能决定,申请前的查询及查询结果的判断均直接影响商标申请注册的成功与否。黑代理一般没经过查询就接单,或查询后明知有在先注册商标,但为了牟利还是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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